無錯小說網 > 大唐第一逆子 > 第1733章 我姓黃,名為第
  李世民與程咬金兩人整整看了一個下午,還不想離開。

  顯然,兩人已被這一項運動深深的吸引了。

  這就是籃球的魅力啊。

  皇帝都喜愛的球,那得有多大的魅力啊。

  未來,籃球可是被當成一項賺錢的工具。

  球員與球隊,以及贊助商都賺了錢。

  其實,男人喜愛的東西都差不多一樣。

  這若是足球的話,那么李世民一定更加喜愛才是。

  只不過,目前來說盛唐集團似乎還沒有讓足球生產出來。

  不過相信不遠的未來,一定會生產的。

  兩人一直看到了最后,當球場的燈亮起的時候,這里竟然還沒有落幕。

  相反的,打球的人卻是越來越多。這些人與之前的又不是一批人。

  這可以感覺到了集團的人對于籃球的喜愛程度。

  并且,在這里打球是不收費的。

  只不過需要買一個籃球。

  而一個籃球也才一百文不到,一個籃球可以打個三五年的不在話下。

  一天下來,平均不到半文錢啊。關鍵如果打得好。還能賺錢!

  而且一個球可以有十個人一起玩,那可真是太妙了。

  只要有人喜歡看,那么就有市場!看的越多市場越大!

  李世民見現場的人還沒有少,反而更多。

  他也想要下場試試。試試看看打球是怎么樣的感覺!

  有一種看著別人打球,自己又行了的錯覺!實際上他一會兒會十分尷尬!

  李世民真的覺得自己又行了。

  于是,與程咬金說:“知節!陪我玩玩!看看這球怎么打?”

  “黃老爺這……這里恐怕不行!”

  程咬金指著邊上的球場道。

  因為這里的都是高手,他們的水平實在是連入門都不是。

  他是在擔心。擔心兩人會在這里丟人啊。有可能連球都碰不到,那也是尷尬。

  但是李世民卻是一點都不害怕。一種這有什么的陣勢。

  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。

  “怕什么?他們會吃我們?你怎么現在開始怕這怕那的!”

  “不不不,我不是那個意思。”程咬金連忙說道,他想解釋,但是李世民卻是直接說:

  “那下場吧。我們開始吧!”

  “可是我們沒有帶球!”

  “他們不是有球嗎?”

  李世民反道。

  說罷,他直接下到了球場之中。

  這剛到球場,與其他人一起玩,他們卻是搶不到球。

  而且動作還略顯笨拙。

  應該跳的,卻是不跳。不跳的,直接亂來。真是十足的菜鳥級別的!

  球來了,也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球遠離自己。

  雖然是這樣,但是他們卻是樂此不彼。

  最后,總算是讓他們拿到了球。

  這球一到他們手中,這兩人感覺到自己就是天下無敵一般。

  學著剛才看到的球員的動作,往著籃筐砸了過去。

  這一砸,直接將籃筐給砸得哐當響。

  這一打,球又飛得老遠。

  當人們想去搶的時候。

  程咬金速度賊快,直接搶了球。

  人們根本就沒有機會。

  程咬金做出的動作與李世民一般。

  人們又想著去搶,但還是晚了一步。

  李世民先他們一步,他的身體素質變得及好。

  加上程咬金的體格亦是強壯。

  因此,兩人竟然沒有一會兒時間就霸占了球場。

  感覺整個球場就是兩人的。

  球也在他們手中。

  所有人都不敢同他們搶奪籃球。生怕受傷。

  玩著玩著,大家都在邊上休息了。

  還有人直接到了邊上的半場玩。這兩個人太過兇殘了,他們招惹不起!都躲的遠遠的,生怕受傷了。

  當兩人玩得正開心。

  這時李世民似乎看到了一個人。

  程咬金也看到了。

  “那不是紅隊的3號嗎?”程咬金道。

  “是啊,是他!他來了!”

  李世民喃喃道。

  而后,3號竟然朝著他們走來了。

  這個3號看起來十分年輕。

  可能還不到18歲的樣子。

  只見得他走向了李世民的所在。

  與李世民道:“這位兄弟,我看你的身體十分強壯,是一個當中鋒的好料子,不如加入我們球隊中吧?”

  李世民一聽,心中一爽。

  看樣子自己還是寶未老。

  他的體格現在還是十分好的。

  加上了永生藥的藥效正在不斷的起作用。

  可是,這籃球自己并不懂。

  怎么加入?

  所以,他還是說道:“我只是剛接觸到籃球,并不熟,所以就不敢答應了,萬一讓你們輸了球。”

  “這個你不必擔心,只要你答應,我會教你怎么打球,讓你成為最棒的中鋒!我文學部,將會獲得總冠軍!當然,你也不必太著急的答應。”

  “如果現在不答應,那你還教打球嗎?”

  李世民又問。

  那人笑了笑。

  “可以啊。”

  他的笑容之中充滿陽光。

  看著如此大方的青年人。

  李世民頗為感慨。

  “請問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我姓駱,名賓王,字觀光!”

  原來此人正是駱賓王,字觀光,婺州義烏人。唐朝大臣、詩人,與王勃、楊炯、盧照鄰合稱“初唐四杰”。

  駱賓王出身寒門,其名(賓王)和字(觀光)來源于《易經》中的觀卦:“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。”七歲能詩,號稱“神童”。相傳《詠鵝》就是他七歲時所作。

  駱賓王之父官青州博昌縣令,死于任所。父死后,他流寓博山,后移居兗州瑕丘縣,在貧困落拓的生活中度過了早年歲月。

  不想卻陰差陽錯的來到了長安。

  而并且還進入了集團的文學部之中,為集團寫文寫詩。

  這時的李愔大概還不知道駱賓王竟然來到了集團中工作。

  如果知道的話,一定會好好的重用。

  畢竟這人可是一代詩豪啊。

  不是一般人可以當的。

  “駱賓王!名字不錯!”

  “你叫什么名?”

  駱賓王問道。

  李世民想了想。

  “我姓黃名為第,第一的第,不是皇帝的第!”

  李世民又解釋了道。

  “黃兄!那這是?”

  駱賓王指著程咬金,這令程咬金有些尷尬。

  再怎么的自己也是國公啊。

  更加是將軍。

  對方怎么會不認識自己?

  可是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,就明白了。

  今天他與李世民兩人都經過了細心的打扮了。

  所以他看不出來也是正常不過的事啊。

  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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