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錯小說網 > 官網爭鋒 > 第2638章 既遂和未遂
    交警愣住了,我只說讓你給二三百塊息事寧人啊,刑警感覺到不對勁,卻一時摸不準鄧某人的路數,可是外鄉人掏錢息事寧人也是應該的。

    看到鄧某人手中的前,碰瓷黨一群眼睛都紅了:“五萬!最少五萬!知道我兄弟干嘛的么?人家是書法家協會理事,寫出來的丑書沒有更丑的,一幅字就能賣幾萬塊,你這一撞少寫多少字啊?”

    耶?居然還能遇上書法協會會員?怎么可能?鄧華氣樂了,這幫混蛋為了碰瓷,還真是有辱斯文,現在玩兒的起書法,還能進入書法協會的,還用碰瓷么?

    “就是!不給五萬別想走!兄弟們,拿下車鑰匙!”

    俊峰雨要反抗,鄧華一瞪眼:“給他!你想要打架斗毆嗎?你想要觸犯刑律嗎?我們不能知法犯法!”

    耶?沒見過這么乖巧的事主,剛剛幫腔的吃瓜群眾都覺得不對勁了,交警瞇起眼憐憫的看向碰瓷黨,這幫家伙好像要倒霉啊。

    只是碰瓷黨真的是利欲熏心,拿著車鑰匙晃悠:“不給錢就用車抵債,這臺車多少錢拿多少錢來贖。”

    好嘛!貪婪無限啊,鄧華微微一笑:“哦?五萬塊不夠?還要車?這臺車可是價值不菲,你敢要?別怪我沒提醒你,涉案金額越大,你的責任越大。”

    刑警終于明白哪里出問題了,這幾位一點緊張的意思都沒有,而且明顯誘惑碰瓷黨往上加錢,不用說這是釣魚執法呀!

    年長的刑警剛要開口,唐一笑冷哼一聲:“你想要說什么?放我們直接離開還是他們放我們離開?你確定你可以做主?或者說你可以左右他們的態度?”

    那位警司話到嘴邊噎回去了,他從唐副主任身上感覺到了一絲寒意,那是面對領導才有的寒意,此時他才看向洪武皇朝的風擋玻璃。

    嘶!交警和刑警齊齊倒吸一口冷氣,那上面幾個特別通行證外人不注意,他們專業干這個的,怎么可能不注意?

    秦川新區的、秦川市政府的,還有省政府的,甚至連省委大院的特別通行證都有,這臺車的主人牛大發了,肯定是官場中的人物啊!

    最恐怖的是,眼前四人年輕的過份,這么年輕的體制內干部,卻擁有全套特別通行證!那個女性成熟一點,看上去也就是三十出頭,他們是誰?

    聯想到燕京城的車牌號,還有幾個純正的京味兒普通話,干警們已經猜到了他們的身份,祁連省有多少空降兵啊?

    空降的年輕人更是鳳毛麟角,那些年輕人都喜歡在部委機關混生活,下來鍍金也不會到祁連省這種戈壁荒山的地方遭罪呀。

    不過也不是沒有例外,祁連省警方最近通報的幾次案例,有兩個和一群年輕人有關。第一起就是刺陶事件,第二起是發生在新區魏墩鎮的斗毆事件。

    原本簡單的斗毆事件,因為出現場的警方不作為,導致祁連省警廳被通報批評。所以說祁連省警方是對這幫年輕人最熟悉的,既然知道了他們是誰,這下子真的不敢多嘴多舌了。

    只可惜碰瓷黨已經昏頭了,居然上前一把奪走鄧華手中的 華手中的五萬塊:“這五萬塊是定金,幾位警官看著呢,這是他們主動拿出來的,可不是我們搶的!”

    “拿錢!再拿錢!”

    碰瓷黨中的一個大媽叫囂著跳著腳,還真是壞人面老了,這幫家伙還真是貪得無厭!鄧華滿臉委屈:“還要多少錢?我這里還有十萬塊……”

    哦!吃瓜群眾都驚呆了,這家伙是不是有毛病啊?隨身攜帶十五萬現金,而且這邊一嚇唬就拿出來,這是要大放血的節奏啊。

    唰!不得不說碰瓷黨手法嫻熟,十萬塊被他們搶到手中塞進挎包,吳越和俊峰雨明白鄧某人的意圖了,俊公子向鄧華豎起大拇指,用口型說:“夠狠!”

    豈止是夠狠!鄧華是要坐實對方的罪行,兩個人雖然對刑法不是十分了解,但是既遂和未遂還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一幫碰瓷黨還不知道自己死期已至,看著眼前的洪武皇朝,眼中綻放貪婪的色彩:“這臺車值多少錢?”

    “不到兩千萬!”

    啊?這么一臺車不到兩千萬?真的假的?碰瓷黨終于有點膽怯了:“咳咳!車子算了吧,再拿五十萬滾蛋,干警叔叔我們只是要醫藥費……”

    妥妥的釣魚執法!刑警實在是看不下去了:“這位同志適可而止吧,繼續下去沒有意義,他們我負責帶走,錢你拿回去?”

    這一次刑警真的是為小鄧同志一幫著想,釣魚執法也要有一個度,太過份被對方抓到把柄,搞不好會適得其反,還不如適可而止。

    拿回去?碰瓷黨急了:“這是醫藥費、誤工費、精神損失費還有……”

    “閉嘴!不知死的貨色!”

    連交警都發話了,幾個碰瓷黨頓時不支聲了,鄧華微微一哂:“拿出去的錢為什么拿回來?剛剛幾位都是人證,錢已經拿到手中,甚至還在脅迫我們,索要五十萬才放手,難道還不夠立案偵查嗎?”

    什么?吃瓜群眾還是有點懵,怎么個情況?他們把警方當成自己家的了?你自己拿出來的錢,居然還要讓別人立案,這幾個外鄉人還真是天真。

    只聽唐一笑揚聲道:“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,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,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。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,被害人并未產生恐懼情緒,因而沒有交出財物;或者被害人雖然產生了恐懼,但并未交出財物,均屬于敲詐勒索罪的未遂。”

    什么情況?車禍現場怎么變成普法欄目了?這女人是不是有毛病?居然開始背誦法律條文,是不是被嚇傻了?誰見過碰瓷黨跟你講法律的?

    “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、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、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,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、數額巨大、數額特別巨大!”

    小鄧同志進一步給各位普法,嘶!我去了!感情人家給錢,只是為了造成既定事實!他們完了!吃瓜群眾終于明白,這幾位是扮豬吃虎啊!

    “你胡說!我!我是被撞到的,這些錢是補償,是醫療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