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錯小說網 > 我建的月球基地曝光了 > 第55章 向頂級漫畫雜誌社推銷作品
  本來穀洪波還以為蘇翰打算全力發展米聯邦市場呢。

  因為他剛剛為對方準備好了兩部新片的合同。

  沒想到對方居然又打算去畫漫畫了。

  這簡直是讓他是有些無語。

  雖然漫畫和劇本都屬於藝術創作的。

  但技巧上可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種東西。

  不過蘇翰讓他幹什麼他必須去幹什麼。

  誰讓蘇翰現在是他的老板呢。

  穀洪波派人前往國內,從蘇翰那拿回了漫畫原稿。

  蘇翰讓穀洪波馬上飛去長島國。

  聯係幾家有實力的漫畫周刊做推廣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穀洪波以前並不看漫畫,但為了了解長島國的漫畫基本盤,他還是購買了幾部長島國這兩年的港圈地區熱銷的漫畫。

  不得不說一部叫《龍珠》的漫畫。

  看完了之後讓穀洪波也是有點意猶未盡。

  這個時候他才算真正見識到了日本漫畫能火爆如斯的真正原因。

  由於蘇翰的漫畫用的是日語畫的,怕穀洪波看不懂。所以專門為他準備了中文翻譯和大概劇情。雖然僅僅是部分原稿,但還是能看出來非常的精彩。

  關鍵是畫的好。

  穀洪波這個時候對蘇翰也是佩服的不行不行的了。

  人家不但能寫。

  還能畫。

  隻怕天下沒有比蘇翰更牛逼的天才了。

  穀洪波為了前往長島國探路,找到港圈的相關從業者惡補了一下相關規則,然後起身前往了長島國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長島國又稱為動漫之國。

  自從進入了八十年代以來漫畫產業獲得了井噴式的發展。

  尤其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。

  長島國的動漫文化已經進入了一個全新的臺階。

  穀洪波來到長島國後找了一個翻譯。

  確定了島國三大動漫周刊的地址。

  他率先前往了正在連載《龍珠》漫畫的《跳躍少年》周刊。

  作為現在長島國名氣最大的漫畫周刊。

  《跳躍少年》自然是穀洪波的最佳選擇。

  《跳躍少年》這會因為漫畫《龍珠》的連載,周刊內也是忙的不行。

  投稿的作品更是不計其數。

  可以說《跳躍少年》這會在長島國內的發展正是如日中天的狀態。

  接待人員知道穀洪波是來投稿的。

  馬上聯係了輪值接待投稿作家的漫畫編輯大野本。

  不過當大野本看到穀洪波居然是一個華夏人,還帶著翻譯,也是心下有些無語。

  連島國話都不會說,還來推銷漫畫。

  真是夠奇葩的了。

  由於接待工作是輪值的,大野本當然希望能遇到一個水平不錯的作者,讓自己也能抱上一條粗大腿。

  但一個華夏作者找上門來讓他也是著實有些失望。

  雖然每年也偶爾會有外國作者慕名而來投稿,但無一例外全部折戟沈沙。

  畢竟不是常年在長島國漫畫圈混,很難接觸到最頂尖的作者或者編輯。

  雖然這並不是說國外作者肯定創作不出精彩的漫畫,但相對於長島國內部作者,水平還是差距很大的。

  穀洪波將《海賊王》的稿件,遞給了大野本。

  大野本也隻是禮貌的接了過來,打算裝模作樣的看一看,然後再禮貌的拒絕對方。

  不過當他看到了海賊王封麵原畫的時候。

  頓時是感覺有些吃驚。

  作為一個有一定畫功的專業編輯來說。

  僅僅是這張漫畫封麵人物就能看出作者的畫功非同小可。

  作品畫法並不同於現在大熱《龍珠》。

  自然是讓人眼前一亮。

  大野本一張一張的看著這些原稿。

  內容對話全都是島語,而且一些設定看起來基本上也符合島係風格,看不出有拚湊或者強行解釋的感覺。

  實話說完全看不出是一個華夏人的作品。

  不知道還以為是一個長島國人創作的呢。

  大野本看了看作者,寫著蘇翰,兩個大大的中文。

  大野本道:“穀桑!這本漫畫應該不是您創作的吧!”

  穀洪波點頭道:“是的!我是作者蘇翰先生的代理律師。這是蘇翰先生本人創作的。大野先生可能並不了解蘇翰先生。他是我們港圈首屈一指的電影劇本作家。而且不僅僅是港圈,連好賴屋也有他的作品。好像最近大火的《我為瑪麗狂》還有《小鬼當家》等等,都是他的作品。”

  大野本聽得眼睛一亮!急忙道:“小鬼當家我看過!非常的精彩。沒想到居然是這位蘇桑創作的。實在是難以想象!看來這位蘇桑真是大才。不但能創作這麼優秀的劇本,還會畫漫畫,真是讓人佩服。”

  穀洪波道:“蘇翰先生是我見過的最有才華的人。雖然他的優勢在情節設定,但他的畫功也非常的出色,相信你也看到了。您覺得蘇先生的作品,能否登上你們《跳躍少年》的雜誌呢?”

  大野本想了想,道:“應該是沒問題。但有些話,我們也要提前說明一下。以免以後有什麼誤會。雖然我個人非常欣賞蘇桑的作品,但最後決定作品收益的並不是我,而是由讀者決定的。

  您也許不清楚。我們《跳躍少年》周刊,每周一期大約有二十部漫畫在上麵進行連載。

  絕大多數的原創稿件是沒有版稅的,我們隻承擔固定的原稿費。原稿費是按照連載頁數付費的,目的是為了支持作者在連載期的基本生活開支。

  至於作者們更關心的版稅的問題,是由讀者調查問卷的讀者們決定的。隻有讀者投票排名明顯高於同期作品的作者,才能獲得雜誌給以的版稅分成。

  當然,分成也從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之間。一般每期雜誌的版稅總分成不會超過售價的百分之三十。

  當然這是不包含原稿費和插畫費的。

  正常的情況下我們雜誌社會隻簽十期或者二十期的連載資格。

  如果讀者對該作品不看好,按照協議約定,我們有權要求作者提前結束。

  如果作品熱銷,雜誌社對作品的漫畫版權享有優先續簽權,作者的版稅收益也會相應提高。

  如果作品讀者反應一般,作品停更,公司會參考影響力發行單行本。隻是版稅可能相對較低,畢竟受眾群體小,發行單行本的話,公司風險也大。

  【本書為長期作品,短時間內不會完結。希望大家能多多推薦和月票支持。由沒有什麼官方推薦位,所以全靠兄弟姐妹們的長期支持了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