鄴城·甘泉宮
官員任命后,便是后宮之事。
身為禮部尚書的崔琰站了出來,拱手說道:“大王,既已登位,當立王后。”
李燁言道:“孤之正妻,喬婉,自當成為王后,尚書臺擬旨下方,禮部擇日籌備祭祀儀式。”
“臣,遵王命。”
崔琰剛退了回去,沮授就站了出來,拱手施禮:
“啟奏大王,臣有《新政十律》上奏。”
“說來聽聽。”
沮授打開小冊子,說道:
“禮制繁雜,以擾民生,亂世之中,治世之時,當簡化禮節,以簡樸為主。
其一,喪葬之禮,皆宜從簡,廢除活人殉葬,少置金銀財寶。
其二,后人守孝,以守靈七日為主,之后可披麻戴孝,但不可廢政事、誤農桑、荒工商。
其三,科舉之中,士子多以單子為名,以至于多地縣官出現重名之事,不利于管理。
昔日王莽篡漢,復周禮,以雙字名恥,至于后世約定俗成,然大漢歷代,從未以雙字為恥定于律法。
故而,臣建議,推廣雙字名,此乃利國利民之事,以便于管理官員。
其四,各地需按時登機新生兒,將現有百姓核實登記在冊,此事御史臺將不定期檢查。
其五,以優士,重農,尚工,興商,為基本國策,不獨尊儒,而欲興百家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”
沮授說了好大一會兒,一共總結了十條新制。
“沮中書之新制,諸位可有異議?”
孔融環顧四周,見沒有官員出來反駁,便站了出來,拱手施禮:
“啟奏大王,臣以為不妥。”
“孔從事,有何異議。”
孔融悲天憫人的說道:“大王,祖宗之法,豈能輕變?”
之前沮授提出三省九部的時候,孔融之所以沒有出來反對,是因為那不過是對于權力分配的調整,和封建禮制沒有關系。
科舉制的時候,一是因為李燁已經表明態度,二是在當下行科舉,明確選官之法,符合世家和寒門的利益,孔融根本不敢對抗這三座大山。
但是現在不同了,沮授的《新政十律》一出,基本上把孔融一直的堅守都給打破了。
變法確實可以強國,這一點反對變法的人基本上也都知道,不過是變法觸動了保守派的利益罷了。
孔融是孔子的后人,以儒家正統自居,自漢武帝罷黜百家,獨尊儒術以來,數百年間,儒家在大漢天下,占據了絕對優勢,其余百家雖然沒有被滅,但根本無力對抗儒家。
畢竟諸子百家都是依附諸侯而存在的,而大漢這個大一統王朝,付出的卻是儒家。
所謂盛極必衰,儒家一家獨大數百年,內部早就分裂成了不同的流派,有了獨立的思想。
而孔融,身為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的后裔,必然以儒家正統自居。
儒家眾禮,而沮授的建議,對于儒家那些繁雜的禮節,打擊可不小。
李燁看著孔融,心想:
‘還好現在是漢末,無論是百姓還是士子,思想都相對開放,這時候制約儒家還是來得及的。
如果等到程朱理學和八股取士興起,對付儒家基本上是不可能了。’
沮授可絲毫不懼孔融,而是言辭反駁:
“戰國時期,李悝變法,富國強兵,使魏國得以雄霸中原;
吳起變法,使楚國出現“南平百越,北并陳蔡,卻三晉,西伐秦”,“馬飲于大河”的強盛局面;
申不害變法,終申子之身,國治兵強,無侵韓者;
商鞅變法,使原本弱小的的秦國,成為虎狼之國,開啟了東出的霸業。
亂世之中,變法強國,變則強,不變則亡,孔大人還是莫要損毀大王的霸業。”
孔融被沮授懟得臉都紅了,估計是氣得:
“魏國初建,貿然變法,難免使得朝堂不穩,危機大魏根基。”
“錯錯錯,”沮授搖了搖頭:
“魏國雖然初見,但大王雄踞河北四州,并河內、河南尹,攜大勝之勢,建國之位,此時不變,更待何時!”
其他的官員就看著孔融氣呼呼的爭論,他們可不在乎儒家會怎么樣,只要李燁保證他們的利益即可。
李燁在發展初期,確實有損世家利益,但是隨著李燁勢力的擴大,那些支持他的世家,得到的遠比曾經失去的更多。
李燁所推出的新型農具,加快了土地的開墾,土地增多了,敵對世家被消滅了,他們的資源也空了出來。
李燁作為當權者,不可能吃下全部的利益,他截取一部分后,剩余的利益就需要進行分配。
世家支持李燁,出人才、出錢、出糧,現在有了成果他們,自然能獲得回報。
蛋糕做大了,不支持李燁的那些世家,在李燁和支持者的進攻下或衰退或消亡,分蛋糕的人變少了,每個人分到的也就多了。
在利益面前,兄弟鬩墻都是屢見不鮮,更何況是這些本來就是利益勾連的世家呢?
李燁見孔融已經快不行了,便說道:
“二月二,鄴城學府開幕,諸子百家都會到場,儒家、墨家、道家、法家、兵家、縱橫家、陰陽家、名家、農家、雜家,都會派人過來。
屆時,文舉(孔融)你去和他們爭辯吧,我大魏,要強國,就得實行變法。
傳我王詔,從即日起,大魏實行新政!”
眾人立即躬身應道:“大王英明!”
隨后,滿寵也站了出來,拱手施禮:
“啟奏大王,臣有表上奏。”
“滿尚書,可是有新法?”
“沒錯,”滿寵認真的說道:“治國需要依靠嚴格的法制,臣與鐘仆射一同,編纂了《大魏律法》,還請大王定奪。”
“你的《大魏律法》,孤在前些日子,已經拜讀過了,愛卿也想眾臣簡單說一下吧。”
“諾。”滿寵面向眾臣,說道:
“治國必依法,大魏當依法治國,當從嚴執法,違法者必究。
將罪案記錄于紙上,以作案例,面對罪犯,依法辦理,有罪必罰,有功必賞。
刑過不避大臣,賞善不遺匹夫。”
說完后,滿寵施禮,退了回去。
李燁從王座上站了起來,說道:
“孤讀《大魏律法》,覺得其足以應對當下的情況,并且法律有不足之處是可以調整的。
朝會后,即頒行《大魏律法》,用于日常刑法的依據,如有對其中項目的異議,可上報刑部。”
“大王英明,臣等遵命。”
網頁版章節內容慢,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
請退出轉碼頁面,請下載好閱小說app 閱讀最新章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