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母臉色泛白,依然強撐著:“是誰胡說,污蔑我兒子,我要撕爛他的嘴!”
“我是有證據才會來。”工作員出示了證據,“我這里有昨天江雅女士被你兒子當眾毆的視頻,以及打的驗傷報告。”
“是江雅對不對?你們和她就是一伙兒的!”應母勸著工作人員,
“你們別聽她的話,她根本就不是個好東西!你們別被她騙了!
她在外面和舊情人糾纏不清被我兒子撞見了。
他們也打了我兒子,我兒子是被逼才還手的,我兒子才是冤枉。”
工作人員一個個面色鎮定,根本不為應母所說的話所動,畢竟眼見為實。
他是有做過仔細的調查,掌握了充分的證據才敢上門。
任應母把天都說破了,他們也不會相信她的。
應母也不想惹事,耐著性子和婦女聯的工作人員周旋。
兩個多小時后,就有警察上門了。
應母看著入室的警察,臉上浮起了震驚的表情,圓睜著眼睛。
“你們......你們說了不報警的,你們竟然騙我!”她看著婦聯的工作人員道。
警察一來,事情自然就好辦了許多。
膽小的應家的保姆主動供出了江雅被保鏢帶到了地下室。
他們在地下室找到了江雅。
她被綁在了椅子上,嘴被黃色的封口膠粘住。
她看到警察時,眼眶一熱,淚意瘋涌。
江雅被解救出來后,應母應嬌和兩位保鏢,一名保姆全都被帶到了派出所詢問。
這一次江雅沒有告訴江晚。
可江晚和霍宸風卻依然現身派出所。
原來是霍宸風以律師身份去了應家所在的社區婦聯,讓他們展開此項工作。
他們趕來派出所也是婦聯的工作人員通知他的。
江雅對霍宸風是是感激不盡。
而應母這邊則有些麻煩。
“李幼芳女士,你打人是犯法,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更是罪上加罪。
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條第三項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以十日拘留,并處五百元罰款。”
“什么,你們要拘留我?還有罰款?
警察同/志,我是氣不過她對不起我兒子,是打了她幾下。
但我是她婆婆,兒媳婦有錯,身為長輩難道都不能教訓她了?”
應母以長輩自居,十分無賴。
“你可以口頭教育,但不能動手打人,打人就是不對就是違法。”警察冷聲道。
“我這不是一時氣昏了頭嘛。下次不會了。”應母表態,“那這次是不是就算了?”
警察看了她一眼:“我們自會按規章辦事。”
應母沒討互一絲好處,心里不悅:“還有我把她藏到地下室不讓她見外人而已,怎么就成了你們口中的非法拘禁了?
你們可別欺負我一鄉下來的老太婆什么都不懂,就可以往我頭上亂扣帽子。我不服!”
應母的確懂的不多,但狡辯也是真的。
“你不服,可以申訴,甚至可以起訴。”警察明確告知。
應凱在接到消息后也趕了過來。
應母看到應凱后便大哭了起來:“兒子,江雅太惡毒了,她要害死你媽了,你快救救我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