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這時,就聽云戰繼續說道:“合同第四頁,第三項,第三條:鎮北關下轄十八縣,實施戰區管控。
居民出入所在縣鎮,需居住地,所在鄉縣,以及北境戰區對外協調部三方聯合審批。
且根據居民需要辦理事情的輕重緩急,酌情甄別,發放離鄉通行證。
這里的括弧,勸你格外注意一下:第一,離鄉申請必須理由充分,且絕對真實。
若有發現上報不實信息者,以通敵罪論處,按照罪名嚴重程度,最高可就地格殺。
第二,嚴格遵守離鄉證上標注的離鄉時間和歸鄉日期,逾期不歸者重罰嚴懲不貸。
晚歸一天抽30鞭子,晚歸兩天抽100鞭子,晚歸三天就地格殺,絕不姑息。
第三,離鄉證必須要保存妥當。無論原因,但凡丟失,輕則重罰,重則喪命。”
聽著云戰巴拉巴拉的侃侃而談,楊芳整個人都傻了!
之前那即將住進豪宅,盡享奢華的自得快意,
全都在這一刻消失的無影無蹤。
剩下的就只有懵逼和難以置信。
繼承一棟豪宅而已,誰又能想到竟然會牽扯出如此之多的規矩限制?關鍵是這些規矩是那樣不近人情,刻薄殘忍!
楊芳飛快的在腦海中將有關這套房產的各種規矩,細致的,好好的捋了一遍:
這房子她不能賣。
她也不能往外租。
她更加不能以這房子的原主為噱頭吸引人來參觀,以此牟利。
她必須得自己住在這房子里。
住進來還不算,她還要守規矩。
遵守那些苛刻且不近人情的規矩!
而且你還不能到處亂跑,
想出一趟遠門,還得去申請那該死的離鄉證。
最可悲的是什么?
最可悲的是這倒霉的房子沒有電,沒有水,沒有煤氣,沒有wifi,沒有任何現代化電子以及科技設備;沒有一切,一切都沒有!
住在這種地方,跟住在監獄里有區別嗎?
當然,如果你細究這個問題的話,答案是住在這房子里,跟住監獄,真的是有區別的。
監獄里邊雖然是規矩森嚴,
可就算你不遵守這些規矩,
撐死了也就是關關小黑屋揍你一頓,以此小逞大戒。
但是住在這該死的云帥舊居,
不遵守這里的規矩,很可能會沒命的!
而且,重點中的重點是,她簽署的這份合同,具備最高法律效益。
想反悔?
大可試試。
敢試試就逝世!
這特么的,簡直就是悲劇!
然而——
“這又如何!真以為這樣就能打擊到本小姐?可笑!”
楊芳突的厲聲叫道:“別忘了,我老公可是答應過我,每個月都會給本小姐一百萬!
而且這一點,也會寫在合同里,是有保障的!
本小姐在這房子里住夠15年,擁有的不僅只是自由,還有一億八千萬的存款!
一億八千萬,絕對是一筆不菲的財富!
本小姐就當坐牢了!坐十五年牢,換后半生衣食無憂!
更何況,真實情況要比坐牢好太多,不是嗎?”
楊芳話說到這里,已經一掃臉上的頹勢,再度回復了志得意滿的快意囂張。
沒錯,一億八千萬!
這絕對是一筆巨款。
十五年,彈指一揮間!
沒水沒電沒歪fai又算什么?
這年頭,想娛樂,怎樣不能娛樂?
只要提前做一些準備,大活人還能讓環境給憋死?
現在哪見鬼的地方忍五年,五年后收養一個孩子;十五年后等孩子長大,就將房產過在他的名下,她就可以拜托那套房產的禁錮。
到那時候,她腰纏一億八千萬,還不是海闊憑魚躍,天高任鳥飛!
哪曾想,還沒等楊芳多得意片刻,云戰那戲謔嘲諷的聲音便再度響起:“任何時候,拋開幣種看面值,都是極端愚蠢的表現。
口頭承諾一百萬,但一百萬大夏幣也是一百萬,一百萬盧步也是一百萬。所以還是那句話,得好好看合同,好好看合同,好好看合同!”
云戰將重要的話一口氣兒說了三遍,總算是讓楊芳清醒了過來,產生一種非常不妙的感覺的同時,開始飛快的翻閱合同。
很快,楊芳就翻看到了重點:每月支付生活費一百萬,括弧,幣種為安南盾,括弧完。
安南盾!
一個月,一百萬,安南盾!
楊芳的大腦在這一刻飛快地運轉。
飛快的重新計算。
然后,她就陷入了深深的絕望之中!
三千四百多安南盾,才能兌換一塊大夏幣!
所以一億八千萬安南盾折算成大夏幣,只能換來五萬兩千塊錢!
五萬兩千塊錢……
十五年鐵窗監獄一般的生活,只能換來五萬兩千塊錢?
這個殘忍的發現,讓楊芳整個人都特么的不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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