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錯小說網 > 這個影帝要加錢 > 第二十章:臨走前的禮物
  一場和當代劍圣的比武就此結束,前后不到一分鐘,嚴格地說從出手到結束還不到十秒鐘。

  慢嗎?

  不慢了。

  真正的比武就是這樣,頃刻間決出勝負才是常態,高手決戰大戰三百回合是小說,是影視劇。

  看看各種拳擊比賽就知道了,要不是有回合制,有裁判吹哨,一分鐘之內戰斗就已經結束,要么站在,要么躺著。

  丁修和于承蕙的戰斗前后不到十秒,也不能說是于承蕙弱,老頭挺強的,從他那雙手就看得出來。

  以丁修的眼里來判斷,一般的年輕小伙肯定打不過他,一把劍在手的話,估計能捅翻一片人。

  說到劍,丁修有點勝之不武,于承蕙擅長用的是雙手劍,這種劍一般是特制的,劍柄要長一點,劍身也要長一點,這樣才符合雙手握以及他的身高。

  今天現場道具劍是普通的劍,單手握行,雙手太過勉強,發揮不出全部實力。

  不過于承蕙沒有辯解,丁修也沒就坡下驢。

  輸了就是輸了,沒什么好說的,真到了戰場上誰管你用的什么武器,先撒石灰再捅刀子都是常有的事。

  進入山洞前丁修和于承蕙氣氛很凝重,出來后有說有笑,兩人握著的手一直沒有分開。

  主要是于承蕙不舍得分開,粗糙有力的大手一直緊緊握著。

  “民間的高手其實挺多的,早年間我練的比較雜,螳螂拳,五行拳,洪拳,什么都會一點,后來才改用劍。”

  “你想找高手的話,我推薦你去找一個叫余海的,他是正宗的螳螂大師,一手七星螳螂拳非常硬。”

  丁修問道:“年紀多大,有實戰經驗嗎?”

  如果是年輕人的話他沒多大興趣,七零后,八零后出身的習武之人有時代局限,基本沒有實戰的機會。

  武功如果沒有實戰,那就是健身。

  扎馬步,繞樁,抖大槍,學招,拆招……實戰。

  如果習武分學歷的話,前面的扎馬步啥的都是小學初中,學招,拆招,把師門傳承全部學會是大學畢業。

  沒有踏出社會經過實戰檢驗,一輩子都是大學生。

  拿于承蕙來說,雖然他沒講,但丁修感覺得出來,百分之百是經歷過實戰的。

  有過實戰的和沒有實戰的差距非常大。

  老一輩人習武比較早,在那個時代干架是家常便飯,打群架動刀子都算文明的。

  年輕人就沒有這種機會。

  現在走大街上,陌生人無緣無故給你一個大弊兜子,只要不是涉及到生命安全,你還手就是相互斗毆。

  被人打了,第一時間報警才是正確的處理方法。

  “比我小一點,五十九歲,有實戰。”見丁修眼睛閃過興奮的光芒,于承蕙趕緊道:“人家年紀也不小了,你出手悠著點,比武嘛,切磋為主。”

  俗話說拳怕少壯,余海確實厲害,但年近六十氣血下滑,未必打得過丁修這樣的小年輕。

  “明白,明白。”丁修哈哈一笑,拍著他的肩膀道:“下次要是想到新的高手記得告訴我。”

  于承蕙笑道:“得虧你小子生在這個時代,不然就你這尿性,在古代肯定不是啥好人。”

  現代人學武大部分為了強身健體,丁修這種動不動找人比武的是少數,好勝心太強。

  如果是在古代,給他的只有兩條路,要么參軍要么當土匪,只有這兩個地方能施展一身所學,光明正大的廝殺。

  丁修輕輕撓頭,心想還是于承蕙懂他,知道他不是好人。

  ……

  晚上,丁修擺了一桌請大家吃飯。

  黃劍中那邊拍著令狐沖的戲來不了,現場就來了幾個人,都是平時接觸比較多的元兵,苗乙,陳麗風,許情。

  酒過三巡后,有點醉的元兵打了一個酒嗝,拉著丁修的手道:“你回去也沒事干,要不跟著我吧,來元家班,保證你三年在北平買房。”

  北平的房子普遍三千多一平,一套六十平的房子二十多萬就能拿下。

  三年買房,代表著一年最少賺六七萬,不比當演員來得少。

  “好意心領了,我性子野,不想被人管。”丁修的回答并沒有讓在場的人有多意外。

  和他接觸時間長了就知道,這個人吊兒郎當的,一副浪子心態,壓根不是服管的人。

  也就看看將來能不能找個漂亮媳婦讓他歸心。

  “行吧,隨便你,我的電話你知道,想通了隨時找我,元家班的大門一直為你打開。”

  “唉,元導演,你說你要是個富婆多好。”

  “哈哈哈哈……”

  眾人大笑。

  “明早我們都有戲,就不送你了,這個給你留紀念。”許情從包里拿出幾本老舊,但保存精美的書給丁修:“笑傲江湖首版,三十多年的老古董了,上面有金老爺子的簽名。”

  “謝謝。”丁修打開看了一眼,繁體字,港版的,扉頁寫著贈許情,心目中最美的任盈盈等等話,落款是金庸。

  “這不合適吧?”

  許情擺手:“沒什么不合適,我都不愛看書,繁體字看得我頭疼。”

  苗乙也給出了自己的禮物,用包裝盒包起來的:“快入冬了,北平冬天冷,給你買了件衣服,也不知道合不合身。”

  兩人都送了禮物,陳麗風也沒空著手來,她送的是一副帥氣的墨鏡,說是外貨,去年爆火全球的黑客帝國基努里維斯同款。

  收下她們的禮物,丁修目光轉到元兵的臉上,喝紅臉的元兵尬住。

  他哪里想這么多,空著手就過來了。

  被盯得是在不好意思,元兵道:“我送你三百六十五個祝福,祝你年年有今日,歲歲有今朝……”

  歌唱到一半,元兵唱不下去了,最后一狠心把手腕上戴著的表擼下來遞了過去。

  丁修不認識表,只是覺得金光閃閃的不錯,試了試,剛剛好。

  次日,日上三竿,元兵捂著頭從床上起來,昨晚喝得有點多,怎么回來的都不記得。

  拿起床頭的手機一看,快十一點了。

  “嗯?”

  突然,他好像注意到什么,手腕上空落落的。

  “艸,我的勞力士怎么不見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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