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對,老師我打算請個假,三個月左右,我爸腦溢血住院需要人回去照顧。”
楊康找了個借口和輔導員請了假,連忙收拾東西。
也難怪老楊和楊康能做父子,兩人日常都是父慈子笑,主打的更是哄堂大孝。
大包小包的行李都沒有帶,只拿了一些生活必備品,手機訂好高鐵票準備去投奔朋友。
法院傳單的快遞短信猶如魔咒一般在腦海中不斷飄著,現在楊康徹底慌了神。
他知道頌軼真的敢起訴,但沒想到法院傳單已經在送來的路上!
楊康不想坐以待斃,他還年輕,他不要將自己的后半輩子都耗在監牢里!
“接電話呀!”
一家奶茶店外,曹靜云拎著奶茶,但已經沒有心思去喝。
她也收到法院發送的短信,頓時手足無措,下意識的想要聯系可能同樣收到傳單的楊康。
然而幾通電話打去都沒有打通,曹靜云臉色鐵青。
思索片刻,隨即一咬牙一跺腳,轉身跑入夜色之中。
她要趕緊回家收拾東西,跑路!
在這一刻,曹靜云和楊康的思路完美重合在了一起。
魔都某高鐵站,一個戴著鴨舌帽身影躲避著人群,不時壓一壓帽檐,似乎怕被被人認出。
“啊!”
因為一直低頭走路,鴨舌帽身影在轉彎處和另一個戴著口罩的女孩撞在一起。
兩人各自站起,沒人說話,就要分別走開。
驟然,口罩女孩回頭:“楊康?”
聽到熟悉的聲音,將鴨舌帽帽檐壓得更低的楊康轉身。
因為這里的高鐵站平時客流量不大,所以楊康和曹靜云都選擇從這里離開魔都。
兩人又好巧不巧的撞在一起,大概聊了一會兒。確定對方都收到了法院傳單。
兩人目光交織,瞬間明白對方心中想法,不再都多說,各自按照原來的計劃離開。
檢票口,提心吊膽等了半個小時的楊康看到自己的列車終于來了,壓低鴨舌帽,就要檢票進站。
看著近在咫尺的檢票口,楊康吐出一口濁氣。
只要他跑出去,就天高任鳥飛了。
就在他心中石頭落下去時,忽然肩膀被人一拍,就聽身后一道低沉的中年男聲響起。
“楊康楊先生是吧,我們是魔都警署高鐵站分局警員,你涉嫌詐騙罪已經立案調查,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……”
高鐵站,曹靜云疑神疑鬼的打量著周圍,不時看著手機時間,就在她低頭看眼時間,再抬頭時,眼前被幾個身影圍住。
“曹靜云小姐,我們是魔都警署……”
片刻后兩輛警車從高鐵站駛出,等車門再次打開,已經來到法院門口。
看著后腳跟著自己一起被押解瞎扯的曹靜云,楊康面如死灰。
這次案件性質是詐騙罪,隸屬刑事犯罪,甚至被告人還企圖畏罪潛逃,所以法庭上的法警都多安排兩位,各自站立在楊康和曹靜云兩邊。
書記員起立宣讀法庭紀律,隨后一身法袍的法官進場。
各自落座之后。法官略微整理一下身前的訴訟資料。
砰!
法官手中法槌敲下,沉悶聲音在法庭回蕩,正式庭審開始!
這次委托是全權委托,所以張三已經將各項資料都整理好,甚至幫頌軼寫出了一份發言詞。
作為原告的頌軼看著被告席楊康曹靜云兩人陰沉的臉色,心中卻難以在聲處絲毫波動,在楊錦榮的開導下,她已經不會再去憐憫楊康等人了!
頌軼陳述過后,重新坐回原告席。
“被告,你們有什么要說的?”
法官開口,庭審進入被告陳述環節。
曹靜云欲言又止,她想為自己辯解,但大腦一片空白。
說到底,她不過是一個高中生,那么見過這樣場面?
“我不服!”
楊康剛開始還在害怕擔心,但坐在被告席上,他已經徹底沒有退路。
與其一言不發,等待宣判結果降臨在自己頭上,不如爭取一下!
“當初是她說要資助我們,雖然合同上寫著是資助費,要用于學業,但那些都是我們的日常生活,日常生活問題都沒有解決,又怎么專心去學習。”
楊康企圖胡攪蠻纏,詭辯著。
“再說了,她當初如果能多給我們一點錢,事情至于鬧成現在這樣嗎?
她明明那么有錢,多給我一點怎么了?”
說著說著,楊康情緒逐漸激動。
在他看來本應就是如此,既然資助了多給一點錢,他也不會在生活上摳摳搜搜,也不會把資助費用在其他地方,更不會坐在這里接受法庭審判。
“被告請保持冷靜,注意法庭秩序!”
楊康愈發激動,一旁的書記員出聲警告。
冷漠微略帶威嚴的聲音響起,讓楊康恢復平靜。
他欲言又止,最終還是臉色難看地坐了回去。
“下面請原告出示楊康等人詐騙行為的相關證據。”
隨著法官宣布進入舉證環節。早已經打印好的資助合同和轉賬記錄被一一列舉出來,擺在法官與陪審團面前。
每一筆轉賬或大或小,一個月下來都有小幾千塊。
甚至對楊康的轉賬最多時候,一月高達上萬元!
一筆筆轉賬記錄怎么看都不是簡簡單單用在學業上。
如果老楊此刻也在法庭,就會覺得理所應當。
因為這些錢不但要資助楊康的生活費,還得給自己還車貸,還得維系家庭日常開銷,稍微多一點肯定可以理解的。
面對一系列的證據,楊康雙手死死的按在桌子上,即使臉色鐵青,卻憋不出一句話來。
這些證據都是死證,他再怎么詭辯也無濟于事。
砰!
法槌敲響,法官威嚴聲音再次響起。
“經過魔都經央區第三人民法院法院七號庭,庭審一致決定:
被告楊康,曹靜云四年前接受原告頌軼資助,雙方自愿簽訂資助合同,所有資助費用都用與學業,后續兩人又以各種名義和原告索要資助費。
四年間,楊康累積騙取資助費二十萬,曹靜云累積騙取資助費十五萬!
被告行為構成詐騙罪,涉及財物數額巨大,行為影響惡劣。
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六十八款規定,詐騙公私財產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審判量刑判處被告楊康曹靜云兩人歸還全部詐騙所得財產,判處有期徒刑六年!
以上判決,自審理之日起,一周內不服判決可上訴,二審判決后正式生效執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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